清末留学美国的幼童
在甲午战争前,清政府非常重视留学生,当时回国留学生实行直接授官的政策。1871年,清政府规定:这些官费留学生不准半途而废,不准加入外国国籍,学成后不准自谋职业。1890年,总理衙门又对留学生做出规定:出洋留学3年,回国后可保送各道府直接任职。
直接授官
根据规定,清政府对陆续回国的部分留学生实行了直接授官。当首届32名留欧学生相继回国后,清政府对其中成绩优异的7名留学生,实行了一定的官阶、军职的提拔。如刘步蟾、林泰曾、陈兆翱给予游击军职,魏瀚被任为知县。1886年,清政府对第二批留欧回国的9位学生,因为其优异成绩而加官晋爵。1890年,清政府对第三届23位留欧学生分别给予官阶、军职的提拔。另外,清政府对回国不久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留学生给予直接奖励。1886年,闽浙总督杨昌濬对中法战争中表现优异的11名留学生通令嘉奖:郑清廉提拔为游击,陈兆翺提拔为参将,魏瀚提拔为知州,陆麟清提拔为都司,陈和庆等4人提拔为守备,程好等3人提拔为千总。
考试选拔
20世纪初,清政府对日益增多的回国留学生实行考试后给予文凭和官职的政策。起初是举行一次性考试。1905年7月,清政府学部开始对回国留学生先举行审查,再在保和殿举行考试。考试内容按理化、经史分别命题,其结果有13名留学生通过考试、获得出身和官职的奖励。其中金邦平、唐锷两人被授予进士出身,任命为翰林院检讨;曹汝霖等4人被授予举人出身,任命为主事分部学习行走;陆宗舆被授予举人出身,任命为内阁中书;林启等6人被授予举人出身,被任命为候补知县。

后来清政府发现一次性考试存在很多弊端:回国留学生日益增多,一些学习速成班或培训班的学生混杂其间;给予文凭和官职混为一谈,以至于官太多无法安排。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,清政府决定将学业考试和授官考试分开。学业考试定期举行,被录取者由学部统一颁发文凭,分别授予翰林、进士、举人出身。该文凭可做优先分配工作的条件,又可做参加授官考试的依据。授官考试不定期举行,被录取者,可直接获得各种官职。
为了对回国留学生实行官职奖励,清学部仿照中国历代廷试和外国文官考试办法,制订了授官考试章程11条,其中规定:廷试由钦差大臣和学部共同主持;廷试参加者必须事先获得学部颁发的学业文凭;廷试录取者可直接获得官职,并加以委用。
屡获重用
对于回国多年,在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留学生,清政府实行了间接提拔的政策。早期留美学生表现优异得到提拔的很多。在邮电管理方面,吴焕荣负责铺设了江西第一条电报线,后任该省电报局长、汉冶萍煤铁公司驻上海办事处主任;程大业负责建成了北京至蒙古电报线,后任满洲里等地电报局长;陶廷赓先执教于上海吴淞学院,后任湖北电报局局长。
在工矿界、铁路界,留学生也往往得到重用,比如詹天佑。早期留欧学生表现优异者也得到重用。如留欧的刘步蟾、林泰曾、叶祖珪、萨镇冰、刘冠雄、魏瀚、陈兆翺等,在海军界均获得重用,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。其中魏瀚等人,于1883年自行制造了“开济”号铁甲快船。该船拥有2400马力,载重量为2200吨,时速为15海里,均超过以前所造各船。紧接着,他们又造出了均为2400马力的“寰宇”“镜清”两艘铁甲快船,中法战争后,魏瀚等人又赴英国考察更为先进的钢甲快船,并采购了相关原料和配件,经过3年精心设计制造,终于在1887年底建成了我国第一艘钢甲快船“平远”号。
对归国多年,在工作中贡献卓越的留学生,清政府除了间接提拔外,还实行授予文凭出身的奖励。1907年4月,直隶总督袁世凯上奏朝廷,建议将回国10年以上、政绩突出的留学生詹天佑等人,免试破格授予进士出身。随后,清学部向朝廷提议将袁世凯这一建议推广到全国,命令各省督抚广加察访,对归国10年以上、贡献大的留学生赐予出身,以奖励后进。后经朝廷批准,各省督抚推荐了23名预备人选,其实绩、著述均上报到学部。





